2012珠海学院内地本科生入学章程
发布时间:2012-11-13 14:26:54 阅读量: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两地学生的交流,中国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达成共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本校接受内地、台湾及澳门学生申请入读
由2005学年度开始,内地、台湾和澳门学生可以向本校申请入读学士学位课程。本校为香港拥有学士学位颁授权之十二所高等学府之一。
本校海外学生服务处协助取录入读本校的学生,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办学生签证事宜。
内地与香港的学位相互承认
具本校颁发的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攻读内地高等学校的硕士学位。而获本校颁发的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其成绩优异者,可以直接申请供读内地高等学校的博士学位。
毕业后重返香港就业
于2005-06学年度或以后就读本校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内地生,毕业后可根据“本地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学生来港就业安排”申请回港就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市招收自费生
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海南省、安徽省、北京市、云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山东省、辽宁省、重庆市、吉林省、广西省、广东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招生省市若有变更,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之名单为准。
非本地生报名手续
1.请准备下列各项文件:
(一) 已填写的报名表。
(二) 学历证明文件复印本(学历证件包括考试成绩、原校毕业证书及成绩表)
(三) 最近半身吋半光面相片三张
(四) 报名费港币500元。
2.选择以下其中一项方法送交本校:
(一)邮 寄
申请人请将上述所列的各项文件及付款单据证明邮寄至本校入学注册处。
地 址 :入学注册处
香港新界荃湾海滨花园怡乐街
珠海学院
(二)传 真
申请人请将上述所列的各项文件及付款单据证明传真至本校入学注册处。
传真号码:(852)24092389/(852)24088922。
备注:申请人须同时将有关学历文件的复印本及付款单据证明正本邮寄至本校。
(三)电 邮
申请人请将上述所列的各项文件及付款单据证明以附件方式电邮至本校入学注册处。
电邮地址:admission@chuhai.edu.hk
备注:申请人须同时将有关学历文件的复印本及付款单据证明正本邮寄至本校。
(四)由授权人亲自送交
申请人请将上述所列的各项文件及付款单据证明正本转交授权人,并由授权人亲自送交本校入学注册处。
3.缴交报名费方法:
(Ⅰ)申请人请向居住地银行购买港元汇票(BankDraft),资料如下:
汇票抬头:CHU HAI COLLEGE OF HIGHERE DUCATION 或珠海学院
费用:港币500元(HKD)
**汇票背面请注明申请入学者姓名及该笔款项之用途“入学报名费”。
完成办理后,申请人请将汇票邮寄至本校入学注册处。有关银行汇款手续费概由申请者负担。申请人请自行保管有关付款证明单据之复印本。
4.学费:
2012-2013学年各学系全年学费:$55,000(分二期缴交,每期$27,500)。
5.截止报名日期:
2012年6月2日
6.报考结果:
凡录取学生将另行通知。
2013年春季香港大学面试培训班预定中。。。
4.港大远程在线培训需提前预约。
许老师 从业5年,丰富的口语教学经验,擅长面试类口语课程。擅长港大面试远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