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2020年内地本科生招生简章及详细要求

发布时间:2020-05-13 17:03:53    阅读量: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公办研究型综合大学,现有文学、商学、教育、工程、法律、医学、理学及社会科学八个学院,共有60个学系和32个主要研究所,提供过百项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涵盖面极为广泛。
 
香港中文大学在1998年开始招收内地本科生,至今已有近四千五百名内地学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科课程。本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高考生,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考生不需直接向本校申請,只需在高考出分后通過提前批次填報志願,本校不設面試,录取以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择优录取。填报志愿日期请向所属省市招办查询 (本校在内地招生的统招院校国标码是81002)。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公办研究型综合大学,现有文学、商学、教育、工程、法律、医学、理学及社会科学八个学院,共有60个学系和32个主要研究所,提供过百项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涵盖面极为广泛。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学科门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理科类包括医学院及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商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学科门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理科类包括医学院及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商学院。  
 
中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高考生,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考生不需直接向学校申请,只需在高考出分后通过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学校不设面试,录取以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择优录取。填报志愿日期请向所属省市招办查询。
 
2020年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简章
第一:招生计划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二:录取要求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且不参与征求志愿及不考虑参考志愿考生。
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三:学费
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每年的学费为145,000港元。住宿费约12,000港元,连同其它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 35,000 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 450 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第四:奖学金
1.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的专业志愿。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2.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香港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方可申请奖学金:
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综合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
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
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3. 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全免学费奖学金」及「本科入学奖学金」三种:
「全额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文史类、理工类或综合类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全免学费奖学金」:给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列文史类、理工类或综合类指定排名内的高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排名为准),学生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
「本科入学奖学金」:学生可获发等于读四年本科课程的一半学费及一万港元生活津贴,四年共三十万港元。
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4. 三项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5.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
 
若学生首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或终止其奖学金。
6. 选择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于八月下旬来港报到,除往外地交流或实习外,四年本科均在香港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