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地超龄子女单程证3月1日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3-03-01 11:24:36 阅读量:
2013年新一轮内地「超龄子女」接受预定申请单程证与父母团聚。据了解,只要是香港父亲母亲在1981年12月31日或之前获得香港身份证的人都符合申请要求。
保安局发言人2月28日表示,内地当局将於3月1日起,接受新一轮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与在港亲生父母团聚。
保安局表示,亲生父亲或母亲於1981年12月31日或之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士,都符合申请资格。内地当局会按申请人在港亲生父亲或母亲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申请。申请不设截止期限。
内地公安部於2012年十二月中公布有关安排,并已发布详细的申请手续,包括所需的资料文件。合资格的超龄子女可按受理日期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保安局发言人2月28日表示,内地当局将於3月1日起,接受新一轮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与在港亲生父母团聚。
保安局表示,亲生父亲或母亲於1981年12月31日或之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士,都符合申请资格。内地当局会按申请人在港亲生父亲或母亲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申请。申请不设截止期限。
内地公安部於2012年十二月中公布有关安排,并已发布详细的申请手续,包括所需的资料文件。合资格的超龄子女可按受理日期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