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
发布时间:2012-12-11 14:27:04 阅读量: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12月9日在香港举行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经过审查,确认送交登记表的52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
主席团常务主席梁振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梁振英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52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主席团经过审查,送交参选人登记表的52人,都是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同时都送交了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这52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会议决定公布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在不是代表候选人的选举会议成员中提名了总监票人、监票人人选,决定提请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还决定了选举工作的其他具体事项。
会议结束后,发表了主席团第二号公告(公告全文另发)。公告公布,2012年12月19日上午,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将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